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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程大學船舶裝備科技有限公司21.4%股權

   2019-12-27 船海裝備網船海裝備網4660
核心提示:項目名稱:哈爾濱工程大學船舶裝備科技有限公司21.4%股權項目編號:G32019BJ1000078轉讓底價:2961.72萬元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

項目名稱:哈爾濱工程大學船舶裝備科技有限公司21.4%股權

項目編號:G32019BJ1000078

轉讓底價:2961.72萬元

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19-12-26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2020-01-22

一、標的企業(yè)名稱:哈爾濱工程大學船舶裝備科技有限公司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注冊地(住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南通大街258號船舶大廈16層)

法定代表人:賴初榮

成立日期:2009-07-17

注冊資本(萬元):1250.00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萬元)1250.00萬元(人民幣)

經濟類型:國有實際控制企業(yè)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所在地區(q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所屬行業(yè):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yè)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91230103690717243R

經營規(guī)模:小型

經營范圍:船舶工程設計;船舶內裝工程;船舶防腐工程;船舶及配套設備、船舶材料、船舶防腐材料、海洋裝備的設計、研發(fā)、加工、組裝、服務、銷售及進出口等。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是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否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否

委托會員機構名稱:中國林業(yè)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志琦

聯系電話:010-62030183

交易機構項目負責人:陳云飛

聯系電話:010-66295614

部門負責人:郭智宇

聯系電話:010-66295658

二、轉讓方基本情況:

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哈爾濱工程大學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注冊地(住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南通大街258號船舶大廈15樓)

經濟類型:國有獨資公司(企業(yè))/國有全資企業(yè)

法定代表人:曹洪亮

成立日期1999-10-27

注冊資本(萬元):5561.40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萬元)/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行業(yè)商務服務業(yè)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912301997184302026

經營規(guī)模:大型

持有產(股)權比例:26.4%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21.4%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標的名稱:哈爾濱工程大學船舶裝備科技有限公司21.4%股權

轉讓底價:2961.72萬元

價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1、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交納100萬元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2、截止掛牌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確定受讓方,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北交所將在收到《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后的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3、本項目掛牌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遞交產權受讓申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4、意向受讓方需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交納至北交所指定賬戶。5、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相關方造成的損失的,相關方可按照實際損失繼續(xù)追償,同時,轉讓方有權不予辦理股權轉讓相關工商變更手續(xù):(1)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作出的相關書面承諾的。6、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對如下事項做出書面承諾: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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