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國際海事組織(IMO)召開的海上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第71屆會議(MEPC71)批準了壓載水公約B-3條修正案,規(guī)定新船在交船時應安裝壓載水管理系統(tǒng)(BWMS),現(xiàn)有船舶將根據(jù)國際防止油污證書(IOPP)換證檢驗日期分階段安裝。
壓載水公約于2017年9月8日生效實施,船舶安裝BWMS的時間安排已經明確。在中國船舶工業(yè)行業(yè)協(xié)會第五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交流研討會上,中國船級社(CCS)技術專家對此給出了應對建議。
小心防范商業(yè)風險
CCS專家建議,對2017年9月8日前后簽訂合同的船舶,應注意其安放龍骨日期。若在2017年9月8日或以后安放龍骨,則應在交船時安裝BWMS。對此,需提前策劃或及時修改設計、建造方案,避免不必要的商業(yè)風險。
擬航行美國水域的新造船舶,其壓載水管理計劃還應包含生物污垢管理計劃。由于進入到美國相關州及大湖區(qū)的船舶必須執(zhí)行壓載水交換,因此即便已安裝了BWMS,也應在壓載水管理計劃中納入至少一種有效的壓載水置換方法。
對于新建的浮動平臺、浮式儲存裝置(FSU)和浮式生產、儲存和卸油裝置(FPSO),根據(jù)公約無需檢驗發(fā)證(2017年9月8日或以后同樣適用),但應滿足壓載水管理計劃等要求。同時,還需要注意船旗國的特殊要求,如巴拿馬明確規(guī)定海上移動平臺(包括海上移動鉆井平臺)也需檢驗發(fā)證。
另外,對于2017年9月8日或以后進行重大改建的船舶(包括改變船型,但不包括新裝BWMS),必須安裝BWMS,在簽訂商務合同時應予以考慮。船舶擅自采用飲用水做壓載水的做法對船舶履約沒有任何幫助,除非獲得主管機關免除。為避免影響建造進度,應盡快根據(jù)船舶情況制定滿足要求的壓載水管理計劃并提交審批。
周全考慮選用BWMS
壓載水公約要求所有適用船舶應符合強制性的 D-2 排放標準,目前滿足這一標準基本上是通過船舶安裝獲得型式認可的BWMS來實現(xiàn)。CCS專家介紹,截至2017年7月,全球共有73家BWMS廠商獲得型式認可。到目前為止,已有14家BWMS國內廠家獲得CCS型式認可。截至2017年8月11日,全球已有5家BWMS廠商獲得美國海岸警衛(wèi)隊(USCG)型式認可(包括CCS認可的青島雙瑞),共有101款BWMS被USCG批準為 “替代管理系統(tǒng)”(AMS)。各種產品一般都有相應的操作限制和相應的船上安裝要求。
CCS專家認為,盡管經修訂的G8導則/BWMS規(guī)則與MEPC.174(58)決議相比要求更嚴格、完善,提高了BWMS的可靠性,但仍將具有系統(tǒng)設計限制(SDL),進而帶來對船舶的操作限制。因此,船舶在選擇BWMS時仍需要考慮周全。此外,應特別關注壓載水管理計劃編制中對應急措施的考慮。
在壓載水公約生效后的經驗積累期階段,港口國檢查(PSC檢查)將遵循“對先行者不處罰”的原則。不過,對超標船舶不處罰是有前提條件的。對擬安裝BWMS的新造船舶,要特別注意確保BWMS的安裝、布置滿足要求,BWMS認可證書、廠家的操作說明書和技術說明書等資料能夠隨船一同交付并保留相關證據(jù)。其后,還應正確運行、維護和保養(yǎng)符合MEPC.174(58)決議的經型式認可的BWMS。
CCS專家建議,對船東及BWMS產品廠家來說,更需要關注經驗積累期的數(shù)據(jù)收集,積極開展船舶D-1、D-2標準符合性驗證試驗,及時開展相關分析和準備數(shù)據(jù)。